來源:家長幫論壇佛山站 2017-12-22 20:27:33
(四)借讀生:分為政策性借讀生和普通借讀生。
1.政策性借讀生:符合《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
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2〕36 號)文件
所規定條件之一的,
并在鎮內居住的非戶籍常住人口政策內生育
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計生部門處理完畢的子女。
政策性借讀條件
如有調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公布為準。
2.普通借讀生:不符合政策性借讀條件,但根據《佛山市新
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佛府辦〔2016〕24 號)及順德區
《關于貫徹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的工作意見》(順
流管辦〔2016〕15 號)文件精神,在佛山市居住且已連續辦理
半年以上(含半年)《廣東省居住證》 ,目前居住地點在龍江
鎮,在居住證有效期范圍內申請積分達到 30 分或以上人員的子
女。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入學辦法如有調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
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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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

五、報名及錄取辦法
(一)第一批:戶籍生(含跨學區)、高層次人才子女
1.入學方式:在學區對應的學校報名,經審核確認后于新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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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直接入學。
2.報名時間:2017 年 3 月 18 日
3.報名地點:各學區對應的公辦小學。
4.報名材料:
(1)適齡兒童和父母的戶口簿。查驗原件,交 A4 紙復印
件一份;正面復印戶主頁、兒童頁;底面(背面)復印兒童父親
頁、兒童母親頁;適齡兒童的父母因各種原因喪失監護權的,
應
提供其他合法監護人的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
(2)龍江醫院開具的兒童預防接種情況驗證證明。
(3)適齡兒童的出生證或 DNA 親子鑒定證明。查驗原件,
交 A4 紙復印件一份。
(4)跨學區戶籍生、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報讀,除提交以上
材料外,還需提供鎮教育局出具的學位安排證明。申請人憑跨學
區戶籍生入學申請表或順德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于
2017 年 3 月 13-14 日到坦田小學領取學位安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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