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07-08 23:00:43
4.辦園日漸規范,教育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街道園開辦之初,往往以解放婦女勞動力、服務家長、托管照顧兒童為要務,后由托管轉變為對幼兒實施全面發展的保育和教育。隨著辦園年限和經驗的積累,幼兒園日漸規范,教育和管理逐步走向正規。師資力量的增強,也為提高保教質量提供了前提和保證。北京市實施分級分類驗收以來,街道園大多上了級類,相當一部分被評為二級二類或二級一類,有的甚至成為軟硬件俱佳的雙一園。
二、街道幼兒園面臨的現實困境及其出路
(一)街道幼兒因數目逐年減少,學前教育資源流失嚴重
最近的十余年來,街道幼兒茵數目逐年減少。從區域分布情況看,老城區街道幼兒園縮減最多,如西城區從1987年的50所降到1998年的25所,2002年減少到17所,目前還在下滑;東城區由1998年的20所減少到2002年的12所,據了解現在僅存3所;宣武區由1998年的13所減少到2002年的9所。應當承認,近年來街道幼兒園撤并、關閉或流失的情況比較嚴重,此中有因城市出生率下降和城市改造而導致的生源減少,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新街口辦事處共有街道幼兒園5所。分別是果子市幼兒園、羊坊幼兒園、高井幼兒園、東明幼兒園和后章幼兒園。由于政府對街道幼兒園的投入少、加上街道園的設備不足,更重要的是街道辦事處不愿意背負幼兒園退休職工的龐大醫療費用,東明幼兒園和后章幼兒園先后被迫關閉。幾年前,為了甩包袱,街道辦又將羊坊幼兒園關閉,如今只剩下兩所幼兒園。幼兒園的關閉,造成教育資源的流失,還帶來包括教職工轉業或下崗、幼兒不能就近入托、家長送托不便等問題。幼兒園的撤并則使得現存園所教師隊伍老化,不能及時更換血液,阻礙了幼兒園的良性發展。
(二)競爭中幼兒園之間差距拉開
街道幼兒園是在一定社會背景下產生的,從建園起就非常簡單,加上是集體所有制的民辦園所,先天各方面條件欠缺、投入不足,近年又由于生源不充分,導致園所收入少,資金缺乏,硬件設施和師資力量有限,處于低水平運轉狀態。在這種情況下,街道幼兒園和市立園差距日漸加大。
街道幼兒園內部也隨著市政建設而拉開距離。老城區的街道幼兒園和新城區的街道幼兒園(主要是小區配套園)在硬件上無法相比,前者歷史悠久,古老破舊,各項指標很難符合標準;同時由于辦園時間長,老教師多,存在退休職工問題,幼兒園包袱較重。可見,街道幼兒同之間也存在一定的競爭,老園的競爭壓力更大些,加上舊城改造,很多老同面臨被拆遷的危機,對自己的未來無法把握。
(三)街道園應在體制改革中尋求出路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00年以來發布了《關于幼兒園辦園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規定,為北京市幼兒園特別是街道園走出困境,探索新的辦園體制,指明了方向。
一直以來,街道幼兒園名義上是自主辦園的事業單位,可實質上街道辦事處大權在握,使得幼兒園很難發揮應有的辦園積極性。如今,一些街道園依據政策積極主動地和辦事處簽署協議,實行園長承辦制。辦事處每年象征性的收取幼兒園1t%的管理費,不再管理幼兒園的各項事務,園所一切事情歸法人代表——園長所管,即園長對幼兒園負有法律責任,幼兒園的人事任免、教師工資、管理與教學等都由園長管理。這種改革使這些街道園煥發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街道園雖然進行了體制改革,但僅僅是實行名義上的承辦制,幼兒園沒有獨立辦園的實權,很多事務依然受上級主管,幼兒園只有有限的一點財權(如西城區某街道幼兒園和朝陽區某街道園,園所經費使用權限于2000元以下,超過2000元要報批)、物權,因而缺乏競爭的活力,很難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最保守的街道幼兒園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關系則依然維持計劃經濟下的行政隸屬關系,街道辦事處全面直接管理幼兒園,幼兒園的人事、經費管理、發展規劃等全部由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調查中,有三所幼兒園是1989年新建小區的配套園,性質屬于集體所有制的事業單位,園長無任何人事任免權、資金調動權,這些權力完全由辦事處控制。幼兒園要購置消耗性的玩教具,也要打報告。辦事處批了以后,才把錢撥給幼兒園。可見,街道幼兒園在辦園體制改革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教育多元化多樣化的時代要求和街道園的發展前景
(一)明確街道園民辦公助的性質
北京市教委頒布的《街道民辦幼兒園、托兒所管理方法》(1983)曾指出:“北京市街道幼兒園所屬于‘民辦公助’的性質,其經濟體制是集體所有制。”這個文件說明了街道幼兒園的性質,但對所謂的“民辦公助”,未給予具體的解釋。1997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在出臺的《北京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中指出:“本規定所稱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是指非全民所有制的單位、團體、組織及公民個人單獨設立或合作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教育學校。”按照這份文件的規定,街道幼兒園應享有獨立法人的權利,并且享有“辦學自主權”。但是,一方面,限于80年代我國計劃經濟的大環境大背景,街道幼兒園在這些政策法規中所享有的權利是不可能實現的;另一方面,由于長期以來計劃經濟下的思維定勢,所謂集體所有制組織相對于全民所有制來說是等而下之的,民辦組織更是沒有地位,盡管直至近年來,在教育部門的有關統計數據中,仍是將政府財政投資的幼兒園與街道或鄉鎮集體所有制幼兒園統稱為公辦園,二者合而為一計算數據。由此可見,街道園的性質和地位一直很尷尬。
街道幼兒園辦園體制改革,是要使園所面向社會自主辦園,改變計劃經濟下企事業辦社會的狀況,性質上應由公辦轉變為同有民辦。性質和定位模糊,必然影響園所發展方向和管理策略的選擇。當前,街道幼兒園需要重新確認自己“民辦公助”的性質,既然屬于民辦教育范疇,那么關于民辦教育的政策法規,都可以為街道幼兒園所用。街道幼兒園要爭回自己本該具有的權利,特別需要搞清楚“民辦”指什么,“公助”指什么,才能真正擁有自主權,才有可能實現幼兒園的法人資格,掌握自己的命運,為幼兒園的生存贏得機會。
對于公辦園和民辦園的判定,要排除以往非此即彼的絕對化思維方式,事實上在二者之間存在著一系列中間狀態,如國有民辦、民辦公助等,體改園即是其中之一。從幼兒教育的當今需求和事業發展的前景看,多元化多樣化辦園是發展的趨勢,根本目的是吸納多方面社會力量和資源,發展幼兒教育事業,為更多兒童提供適合需求的教育。
(二)街道園要積極改革獲得生機
依據北京市教委頒發的《關于幼兒園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幼兒園體制改革的目的是“轉換辦園體制,開發社區教育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辦園的積極性。拓寬學前教育經費來源渠道,明晰所有者與辦園者之間的辦園關系,逐步形成多元化、社會化的辦園體制。”由于街道幼兒園一直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經營體制,所以在體制改革到來之時,并不恐慌和擔心,調查中個別園長甚至覺得不用進行體改,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街道園盡管在經營上自負盈虧,但在政治上行政上與上級即街道辦事處是行政隸屬關系,屬于“民辦官管”,街道辦事處對園所有生殺予奪的權力。街道園辦園體制改革必須突破以往計劃經濟下“政社合一”或“民辦官管”這一過多束縛園所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實現權力下放,讓幼兒園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街道園要想獲得生機就要抓住體制改革的有利時機,爭取辦園自主權,否則只能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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