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杭州站 作者:家長幫小智老師 2018-08-02 15:34:17
2018年杭州市基礎教育研究室附屬學校新生招生簡章
根據社會發展局關于2018年小學招生工作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校教育服務區范圍
常住戶口學生:文津北路以東、銀海街以南、德勝東路以北內已交付樓盤
非常住戶口學生:文津北路以東、銀海街以南、6號路以北區塊
(說明:常住戶籍兒童教育服務區劃分,會因新建學校、布局調整、招生容量等因素每年進行適度調整;非常住戶籍兒童動態教育服務區劃分,根據實際教育資源每年進行調整。請勿將教育服務區劃分作為購房依據。)
二、入學年齡
年滿6周歲(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
三、入學對象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以下三類兒童:
1.開發區戶籍兒童。
2.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需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包括:
(1)符合《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開發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屬地為開發區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
(2)駐開發區部隊的隨軍子女;
(3)在開發區居住的港澳臺籍和外國籍兒童。
3.符合開發區小學入學政策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具體指持有開發區范圍內申領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以下將“開發區范圍內申領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證》”簡稱為“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4.其他政策規定需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
四、招生原則
(一)就近入學原則
按照開發區就近(相對就近)劃定的教育服務區實施招生。
(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
當我校教育服務區范圍內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后順序錄取。未能錄取的學生,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就讀。
開發區戶籍適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優先安排入學。
戶籍情況以公安部門核發的戶籍簿為依據;居住情況以與戶籍一致的住房產權單位(人)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依據。
(三)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陽光招生”,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做到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入學資格、報名時間、報名材料、錄取結果“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我校招生工作咨詢與投訴電話號碼:0571-81183005。
五、招生計劃
計劃招生14個班級(含大學城北區塊新建小學代管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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