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奉賢教育 2018-05-02 15:12:33
上海市奉賢區教育局關于2018年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教育管理部門、幼兒園:
根據滬府辦規[2018]5號《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實施意見》、《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上海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奉賢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等要求,為進一步規范2018年本區學前教育新生入園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部署、分級管理原則。教育局統一部署,屬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門統籌安排。
2、堅持公開信息原則。通過“奉賢教育”官網及公眾微信號主動公開招生信息,并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招生政策,不斷提高家長知曉度。
3、堅持劃分學區原則。各公辦幼兒園根據園所情況及有關文件要求確定小班招生班級數和學額數。屬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門負責劃定學區范圍,如入園矛盾突出,則可采用劃分學區和區域統籌方法解決。公建配套民辦幼兒園周邊的幼兒,按學區就近到公辦幼兒園就讀,如附近范圍內確實無公辦幼兒園的,或公辦幼兒園已無能力接納的,可安排在民辦就讀,政府按標準給予一定補助。
4、堅持依法辦園原則。各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嚴格按規定的辦班規模和辦園性質設置班級,控制班額。中、大班額已超規定人數的園所,原則上不得招收插班生。嚴禁招收小齡生入園。對能堅持參加集體活動的本市戶籍特殊幼兒,應根據其情況妥善安排至相應的普通幼兒園隨班就讀或學前特教班(奉浦幼兒園、金薔薇幼兒園、柘林幼兒園)就讀。
5、堅持優先順序原則。公辦幼兒園應優先滿足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二、招生對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且戶籍變動和居住地變動為2018年4月15日之前,身體健康(無慢性傳染病)、能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幼兒:
(一)本市戶籍
1、選擇以適齡兒童居住地所在區域:憑有效商品住房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人須是父母、適齡兒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擁有全部產權。
2、選擇以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區域:戶主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適齡兒童戶口應在認定戶口上。掛靠戶口(是指幼兒戶口遷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戶主)一概不予以認可。
3、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戶籍暫時沒有遷入本區居住地的幼兒,憑動遷證明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4、本市戶籍,且持有招生區域內經適房產權證明(產權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或公租房租賃證明(租賃人是父母或者幼兒本人)的幼兒統籌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園。
5、本區集體戶口、公共戶口的幼兒統籌安排。
(二)非本市戶籍
1、港澳臺同胞及僑胞若持有招生區域內有效商品住房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人是父母或適齡兒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兒,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招收數時,按產權證地址對口入園;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收數時,統籌安排到居住地附近入園。
2、外省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園參照《2018年奉賢區學前教育階段公辦幼兒園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園指南》,由屬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門按照積分排序、學位等情況由高及低統籌安排。
三、招生程序
1、政策宣傳,劃分學區。4月13日出臺奉賢區學前教育招生意見等文件。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教育管理部門在堅持在“就近入園”原則的前提下,結合各園(包括民辦園)資源的可容納度,確定學區范圍,并將學區劃分情況向社會公布。
2、自主招生,學區優先。市示范幼兒園(解放路幼兒園、南中路幼兒園)在教育局指導下提前自主招生:(1)學區優先(2)原托班生優先(3)學區外幼兒先申請登記后錄取(根據申請人數與班額情況安排入園,不能錄取的可至學區內公辦園報名)。自主招生登記時間:5月5日(周六),報名時間:5月11、12日(周五、周六),招生情況于5月15日上報區教育局。
民辦幼兒園根據辦班規模制定招生簡章,向社會公開自主招生。公建配套民辦幼兒園制訂的招生簡章內必須清楚地注明“小區生”劃區范圍及招生要求。自主招生集中報名時間:5月5、6日(周六、周日)。
3、新生報名,上報信息。5月19、25日(周六、周五),各公辦幼兒園在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教育管理部門指導下,嚴格按照學區劃定辦理好幼兒入園報名手續(資源緊缺區域可先預登記再報名)。各園整理好報名幼兒信息,填妥匯總表于5月28日上報教育局,并妥善收集好每個幼兒的申請資料復印件,以備抽查。
4、積分入園,有序統籌。5月20日(周日),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教育管理部門按照《2018年奉賢區學前教育階段公辦幼兒園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園指南》組織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公辦園。
5、整理學籍,上交資料。開學后第二周各幼兒園將幼兒學籍信息整理上報,并在園園通平臺進行學籍注冊。
四、注意事項
1、各園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做好招生前的準備工作,設立幼兒園招生咨詢熱線電話,做好招生簡章等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長咨詢,妥善處理好各種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2、招生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相關政策,做好戶口簿、房產證、幼兒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的查驗、登記工作,確保招生信息的準確性。
3、幼兒入園前必須按照衛生保健相關制度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4、各園應當盡可能挖掘現有潛力,解決有特殊困難幼兒的入園問題。
5、各園必須嚴肅紀律、優化服務,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
備注:
1、經核實,發現偽造證件及相關材料,取消當年入園申請資格。
2、托班招生及中大班轉學操作辦法另行發布。
咨詢電話:37597019(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
監督電話:37597032(區教育局紀監科)
信訪電話:37597020(區教育局信訪辦)
信訪接待地址:奉賢區南橋鎮古華路758號
奉賢區教育局103辦公室
上海市奉賢區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
附件:2018年奉賢區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園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 日期 | 內容 |
| 4月13日 | 1、召開本區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會議,部署2018年招生工作。 |
| 2、向社會公布和上網公示2018年奉賢區學前教育階段幼兒園招生工作有關政策和信息。包括各公民辦幼兒園招生計劃、公辦園學區劃分情況。 | |
| 4月16-18日 | 公民辦幼兒園(含民辦三級)按照招生文件制定各園招生簡章,上報教育局備案。 |
| 4月19日 | 全區各級各類幼兒園公布招生簡章 |
| 5月5、6日 | 1、市示范園和奉浦地區幼兒園啟動預登記工作。 |
| 2、民辦園按照招生簡章自主招生。 | |
| 5月11、12日 | 市示范園報名日 |
| 5月15日前 | 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將《2018年學前教育階段公辦幼兒園來滬人員子女招生入園指南》向家長宣傳,提高社會、家長知曉度。 |
| 5月19、25日 | 本市戶籍、港澳臺同胞及僑胞幼兒入公辦園報名登記(家長參照學區圖攜帶幼兒及相關資料前往對口幼兒園報名)。 |
| 5月20日 | 隨遷子女家長在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設立的申請入公辦園受理點位,遞交積分入園材料。 |
| 5月21-6月7日 | 相關部門審核申請材料。 |
| 5月30日前 | 公示公辦幼兒園空余學位數等。 |
| 6月8日 | 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統一公示隨遷子女積分結果。 |
| 6月11-15日 | 隨遷子女家長對公示名單有異議,可到鎮(街道、社區、開發區)申請復核。 |
| 6月19日 | 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公示錄取名單。 |
| 6月20日 | 發放隨遷子女入園告知書(發放方式見“錄取名單公告”)。 |
| 6月21-22日 | 隨遷子女家長持入園告知書等材料,帶好幼兒前往相應幼兒園報名。 |
| 6月23日 | 未能錄取公辦園的隨遷子女自行去區域內的民辦三級園報名。各民辦三級幼兒園根據招生簡章,做好新生預登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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