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濟南站 作者:阿菁233 2018-04-14 13:33:49
首先,積極穩妥推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根據我省基礎教育綜合改革意見要求,《通知》提出積極推行多元評價、等級錄取或“分數+等級”招生錄取模式,要求2018年按照新方案錄取的市,及時公布具體實施方案。同時,提出進一步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逐步實現高中學校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法,在規定的招生范圍、標準和計劃內按照擇優、公開、公平的原則自主錄取學生。
其次,嚴格規范學校招生行為。針對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強對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編制管理,嚴格控制大規模學校招生規模,繼續完善優質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省教育廳將對學校執行招生計劃、跨地域招生情況進行重點檢查;要進一步規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原則上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嚴格控制比例;要繼續清理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
第三,加強考試管理。為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通知》要求各地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研制考試試題,完善規章制度,認真做好試卷命題、運送、保管和閱卷等環節工作,強化考務人員的職責和培訓,嚴肅考風考紀。
根據教育部要求和我省中考改革意見,《通知》提出從2015年入學的初一學生全面取消體育、藝術、電腦制作、科技發明類等加分項目。
另外,由于國家人口政策的變化,各地關于獨生子女加分的政策不再符合目前的工作實際,因此提出,各地要適應人口政策變化,逐步取消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項目,由于獨生子女加分政策由各市自行制定,我省沒有統一要求,取消的時間、方法由各市制定。
特殊群體兒童少年在招生入學中屬于弱勢群體和優待對象,也是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的重點對象,對此《通知》進行了分類強化,專門制定保障措施。
一是做好家庭困難學生入學工作。
要求深入推進教育扶貧“323”工程,精準分類施策,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入學保障工作。
二是做好隨遷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保障工作,防止學生輟學。
三是做好殘疾兒童入學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實行“零拒絕”“全覆蓋”,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則,切實解決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受教育問題。四是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锻ㄖ芬蟾鞯匕凑沼嘘P規定,落實好符合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及其各類優撫對象,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等群體的教育優待政策。
近年來,我省依法落實民辦教育有關扶持政策,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并取得了顯著成就,涌現了一大批辦學水平高、管理規范的好學校。
但仍存在個別民辦中小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跨市違規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等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學秩序。
因此,《通知》一是提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實行免試入學,支持報名人數多的隨機派位招生;
二是提出民辦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范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對于跨市招生的民辦高中學校,省教育廳將積極協調有關市對接,做好服務、協調、指導工作,并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三是加強違規違紀處罰力度,明確提出要依照有關規定對違規行為給予處罰。
根據教育部學籍管理的有關要求,各地要在10月底前完成2018年新入學一年級新生和幼兒園新入園兒童學籍注冊工作,年底前完成確認工作,2019年1月1日起,管理系統關閉新生學籍注冊功能。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完善違規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十項嚴禁”包括:
①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趪澜孕薪M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③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車澜k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
、輫澜愿哳~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迖澜魏螌W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邍澜x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鄧澜x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釃澜醺咧袑W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鈬澜霈F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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