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廈門站 作者:文橋 2018-04-08 12:04:35
2.積分和主片區確認。6月11日—19日,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并根據登記的有效實際居住地進行主片區確認。積分確認及主片區確認的截止時間為6月19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3.積分疑義復核。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疑義,可于6月11日—6月15日期間在網上直接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復核工作完成后,家長須于6月19日24:00前進行網上積分和主片區確認,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四)積分公示(6月25日-6月29日)
集美區教育局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并在“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向社會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學生家長如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的,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13日)
集美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對全區公民辦小學的學位數進行統計。在招收本區戶籍學生、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及符合購房統籌條件的隨遷子女后,核算出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及其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將可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愿填報方式和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向社會公布。
總積分相同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后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六)志愿填報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于下列規定時間內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填報入學志愿。
1.公辦校積分派位志愿填報(7月13日-14日、7月20日)
(1)公辦校主片區志愿填報(7月13日-14日)
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根據實際居住地所屬片區登陸報名網站進行公辦校主片區志愿填報,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公辦校主片區積分電腦派位資格。
(2)公辦校副片區志愿填報(7月20日)
參加主片區派位后,無法派入主片區公辦學校的家長,可于7月20日登陸報名網站根據各片區首次派位后剩余的學位情況進行公辦校副片區志愿填報,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公辦校副片區積分電腦派位。
2.民辦校積分派位志愿填報(7月23日)
符合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若未被派入公辦校,可申請就讀我區合法民辦校。家長應及時登陸報名網站進行民辦校志愿填報,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合法民辦校積分電腦派位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家長應及時將適齡兒童帶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七)派位入學
集美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電腦派位,派位結果向社會公布。家長可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查詢派位結果。
1.公辦校積分派位(7月16日、7月21日)
(1)公辦校主片區派位(7月16日)。對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本片區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愿順序進行電腦派位。
(2)公辦校副片區派位(7月21日)。各主片區派位后,若有剩余學位,由區教育局根據剩余學位情況,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愿順序進行電腦派位。
2.民辦校積分派位(7月24日)
對未派入公辦校且通過網上填報志愿申請就讀我區合法民辦校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積分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愿順序進行電腦派位。
(八)入學確認
1.主片區入學確認(7月17日)
通過主片區派位被派入公辦校的適齡兒童家長,應于7月17日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2.副片區入學確認(7月22日)
通過副片區派位被派入公辦校的適齡兒童家長,應于7月22日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3.民辦校入學確認(7月25日)
通過民辦校派位被派入我區合法民辦校的適齡兒童家長,應于7月25日登陸“I廈門惠民平臺”(網址:www.ixm.gov.cn)進行入學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指標,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被派入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享受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
五、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小學一年級的非集美區戶籍(即非廈門市戶籍和廈門市非集美區戶籍)的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1.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戶籍為本市非集美區戶籍的,在集美區的居住時間以實際居住地村(居)委會在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居住時間進行計算。家長應及時到所居住地的村(社)區居委會通過網格化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其子女出生的計生信息由積分系統自動調取,不必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信息。(實際居住情況登記辦理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3)
2.非本市戶籍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請家長到居住地村(社)區咨詢登記計生信息,以便積分入學系統通過網絡及時調取隨遷子女的計生信息。(計生情況登記辦理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3)
(二)嚴禁在全國學籍系統已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否則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的,其購置的房產已在國土房產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且符合我市購房落戶面積條件并已實際入住,但尚未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的,可選擇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派位入學。
當申請統籌入學的學校學位不足時,則統籌派位到周邊其他公辦校。統籌派位學校不一定是房產所在區片區學校。統籌工作于7月12日前完成。
申請購房統籌的隨遷子女家長仍需按時參加網上登記,審核通過后應及時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截止時間為6月19日24:00,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我區參加購房統籌的資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四)若錯過網絡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入學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五)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應及時做好回原籍的準備。錄取到公辦或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六)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建立積分公示制度,集美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為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實有效,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七)本細則的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嚴肅查處。
(八)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政策和相關指南、通知、公告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網站、“廈門集美”微信公眾號、“I廈門惠民平臺”發布,請及時關注。
(九)本細則由集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于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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