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廈門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3-08 13:51:03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 2018年廈門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政策,希望對寶貝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一、《指導意見》修訂背景
廈門是全國重要的流動人口凈流入地。為了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工作,2014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市實行積分入學制度,建立隨遷子女公平入學機制,受到了廣大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好評。但是,隨遷子女和戶籍適齡入學人數的持續增加,特別是“二胎”政策、居住證政策的實施,給全市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學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時,在實際工作中,按照原來積分辦法申請人的社保和居住年限得分已出現大量滿分,有必要對積分入學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更加科學合理、更加規范有序地做好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
《指導意見》是在充分調研、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形成的,并報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正式印發。
二、《指導意見》的主要變化
《指導意見》在保持積分體系穩定的基礎上,主要從基本原則、申請條件、積分結構、工作機制等四個方面對積分入學辦法進行完善。主要變化有五點:
(一)明確基本原則
一是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以區為主,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二是鼓勵長期務工。在積分體系中,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長期務工。三是公開公平。積分入學信息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遵循志愿,實施電腦派位。
(二)調整申請條件
根據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精神,確定隨遷子女參加積分入學的申請條件,即父(母)符合以下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在實際居住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一是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證;二是報名前在申請的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
(三)調整積分結構
1.總分由110分調整為120分。
2.取消30分的基本分。
3.增加社保居住年限積分。延長社保居住積分年限至12年,將社保積分由原來24分調整為48分,居住積分由原來12分調整為24分。
4.將購房積分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24分。
(四)完善計分辦法
1.明確副申請方按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計分。
2.明確購置的商品住房必須符合成套居住條件。
3.明確按社保繳交地、居住地、申請區“三一致”的年限累計每滿一年積1分進行計分,鼓勵隨遷子女父(母)在申請區務工、居住。
(五)健全工作機制
1.完善積分派位辦法。要求各區教育局制定積分入學派位方案,以公布可提供的學位數,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實施電腦派位,派完學位為止。派位方案應向社會公布,派位過程、派位結果要接受社會監督。
2.建立學位預警機制。要求學位供需較為緊張的區教育部門要在積分入學報名工作啟動前30日向社會發布學位預警信息。要求各區教育部門在積分入學工作啟動后,動態公布本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人數,在本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招生結束后,及時發布可提供學位數、申請人積分位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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