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靜安區教育局 2018-03-01 19:08:35
(三)戶籍地入學。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根據對口入學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執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以上)、房屋戶主及產權人或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該類學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具體情況詳見各學校《招生通告》。
2018年5月19日,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到戶籍所屬地塊公辦小學參加第一批驗證。各公辦小學對已完成公辦小學報名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全家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或租用公房憑證、《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等材料進行驗證。5月21日起,對已驗證通過的適齡兒童,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于6月2日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
本區戶籍聽力障礙適齡兒童由家長陪同,持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聽力測試證明、預防接種證及有關助聽器的驗配情況表,到上海市第一聾啞學校(景鳳路300號)報名驗證。
本區戶籍智力障礙適齡兒童由家長陪同,持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智商測試證明、預防接種證,到啟慧學校(保德路1316弄109號)、南陽學校(長樂路672弄34號)報名驗證。
公辦小學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四)統籌居住地入學。根據市教委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截止日為2018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2018年5月19日,選擇在居住地就讀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全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到就近的區指定報名驗證點(見表2)報名驗證。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于6月2日到就近的區指定地點參加第二批驗證。
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具體情況詳見《2018年靜安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表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區指定報名驗證點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驗證,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五)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以家長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本條件,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2018年8月10日。
2018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簽發或簽注時間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補繳)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3.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2018年5月20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到就近的區指定報名驗證點(見表3)報名驗證,區教育局對已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攜帶材料如下:
1.全家戶口簿;
2.適齡兒童的《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于6月3日到就近的區指定報名驗證點參加第二批驗證。
表3:隨遷子女區指定報名驗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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