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合肥站 作者:賢姐姐 2017-12-10 12:00:24
《2017年蜀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1)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
(2)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持證居住滿1年);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升入初中的學生要提供小學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
《2017年包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經商或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具備工商執照,務工人員具備與用人單位簽定的經勞動部門備案的務工合同;
(2)暫住證或居住證。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有效暫住證或居住證(須一方1年以上);
(3)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升入初中的學生,報名時還應出示小學完成證書或學籍證明)。
《2017年瑤海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隨遷子女入學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證所在區域的接收學校報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持證居住滿1年)、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以及戶口簿和身份證等材料。如所在區域內無隨遷子女接收學校,符合條件的由社會事業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2017年高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隨遷子女入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7月12日至7月16日期間(7月26日至7月28日期間補報名),攜帶在我區的居住證(持證居住滿1年)、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戶口簿和身份證(升入初中的學生,報名時還須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學籍表)等材料,到居住證地址就近的接收隨遷子女學校辦理材料審核、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條件的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學校入學。
《2017年經開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全區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間為7月12日-16日),攜帶相關證明到本人意向隨遷子女學校辦理報名登記手續。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⑴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務工勞動合同;
⑵居住證: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我區的居住證滿1年;
⑶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和身份證。
升入初中的學生,報名時還應出示小學完成證書或經過學校蓋章的學籍表。
《2017年新站高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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