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花園里小學 2016-10-31 14:55:17
濱海新區關于2017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區申請入學登記辦法: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精神,結合濱海新區教育實際,現將濱海新區2017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區申請入學登記辦法如下:
一、一年級入學
(一)申請登記對象
年滿6周歲,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超齡兒童要提供戶籍所屬地教育局開具的未入學證明)
(二)登記時間
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3:30——4:30
(三)登記地點及轄區范圍
登記地點:花園里小學門衛
咨詢電話:022-25923434
轄區范圍:心港假日二四五期芳華小區煉盛南區花園路小區鉆井新村
(四)登記時應提交的基本材料(請準備好原件及復印件)
1.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1)個體經營的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2)企事業單位務工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明、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靈活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其它年級轉學
(一)預約登記時間、地點及條件:同上
提示一:此次入學申請登記只作為統籌安排的依據,2017年6月中旬公示預約成功隨遷子女名單,6月下旬錄取學校通知家長錄取結果。
提示二:轉學錄取結果將于2017年8月下旬(開學前一周)由錄取學校通知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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