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E度教育論壇 作者:圓明園小樹 2014-05-07 11:13:29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等有關要求,為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4〕10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14年我區小學入學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精神,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小學入學規則,積極推行學區制招生,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我區小學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區政府統籌,將小學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2.堅持以區教委為主,組織實施我區小學入學工作。
3.堅持免試、就近,確保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4.堅持程序規范,把小學入學工作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工作要求
(一)入學條件凡年滿6周歲(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均須按區教委劃定的學;驅W區服務片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免試就近入學。
1.具有本市朝陽區戶籍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家庭實際居住地(憑房屋產權證)在朝陽區的適齡兒童。
2.按本市戶籍對待適齡兒童中的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憑房屋產權證)的適齡兒童(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
3.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且符合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4.凡屬區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中的適齡兒童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5.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適齡兒童,在劃定區域內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二)入學方式
2014年我區小學入學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對每一個適齡兒童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就近登記入學
凡符合在我區登記入學的本市戶籍(含按京戶對待)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須按照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規定的時間到劃定的學;驅W區服務片辦理登記手續。
適齡兒童的戶口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對應的住宅小區有配套學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按規定的時間持相關材料帶領適齡兒童到配套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適齡兒童的戶口所在地和家庭實際居住地對應的住宅小區無配套學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按規定的時間持相關材料帶領適齡兒童到學區服務片內的學校辦理登記手續,由學區服務片按所屬學校學位情況以隨機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入學。
2.適齡兒童到寄宿學校登記入學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適齡兒童申請就讀寄宿學校,并須按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擬登記入學的學校提交書面申請。
寄宿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3.適齡兒童到民辦學校登記入學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適齡兒童申請就讀民辦學校,并須按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擬登記入學的學校提交書面申請。
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審批備案入學名單。
4.殘疾適齡兒童登記入學
智力有障礙或身體有殘疾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根據適齡兒童殘疾程度,為其申請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附設特教班或普通小學隨班就讀,并須按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工作。
學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接收本校服務片內的殘疾適齡兒童登記入學,確保其完成義務教育。
5.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登記入學
申請在我區登記入學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我區務工就業證明、在我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我區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我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后開具“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就讀證明(Ⅰ類)”,并在“北京市義務教育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相關信息采集工作。同時須按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到實際居住地對應的學區服務片內的學校辦理登記手續,由學區按所屬學校學位情況以隨機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入學。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
各街道辦事處和鄉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實施細則對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進行聯網審核,并結合本地區的學位實際情況,為符合在我區就讀的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開具“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就讀證明(Ⅰ類)”。
(三)工作要求
1.實行計劃管理。2014年起小學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區教委根據適齡兒童數量和小學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小學招生計劃并報市教委備案。各小學學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2.加強學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將依據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3.杜絕違規操作。各學校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7-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小學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要及時通報。
區教委加強對我區小學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和督促我區每個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防止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
區教育督導室繼續對小學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4.區教委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制定《朝陽區教育委員會關于2014年小學入學工作的意見》和《朝陽區2014年小學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報區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及時公布2014年朝陽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學校(含民辦)的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信息。做好小學入學工作宣傳,加大對我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質量提升、特色建設等方面的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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