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2013-08-02 09:42:02
教育學博士朱家存
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政策出現了一個逆轉:從限制擇校到鼓勵擇校。
“就近入學”是世界各國在普及教育以后所采取的通行做法,是發達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所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則。美國在上世紀80年代以前,各州均實行“劃分學區、就近入學”的政策,受教育者一般只能在學區內到公共教育當局指定的公立學校就學。擇校只限于少數富裕家庭選擇私立學校。
20世紀80年代以后,西方發達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政策作了重大調整,逐漸放松了對就近入學的限制,甚至推行鼓勵擇校的政策。
在美國,家長可以通過獲悉各校所有學生的成績報告卡,為其子女做出基于這些信息的學校選擇。同時,推廣教育券制度,即如果學校連續三年不能提高其學生的成績,則家長有權用公共經費為其子女選擇其他公立或私立學校。
與美國一樣,英國也廣泛推行擇校政策。教育被看成是一個開放的市場,家庭是市場的消費者,可以根據學校的辦學質量為子女選擇學校就讀。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也在嘗試推行擇校政策。就連限制擇校最堅決的以色列,對學區劃分規定的執行也越來越松弛了,這導致以色列出現了兩種類型的競爭:一是學生家長之間為給子女選擇最好的學校而進行的競爭;二是各學校之間為吸引好學生而進行的競爭。
國外擇校政策的實際效果,目前還缺乏明確的結論。但就我國而言,應審慎對待擇校制,至少在近若干年內還是應該堅持就近入學政策。
因為:第一,推行擇校制,有可能加劇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機會的不平等。我國同一地區公立學校之間存在較大差距,不具備平等的競爭起點,如果推行擇校制,更容易造成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機會的不平等。市場化、引入競爭機制對西方國家可能是有促進作用的,但對我國則未必奏效,甚至是不公平的。
第二,近年來的教育實踐表明,我國目前還不具備推行擇校制的條件。即便是同一區域的學校之間差距不大,推行擇校制——走教育市場化之路,也需要相應的制度保障,否則“容易使學生成為教育公司謀求利潤的犧牲品”。
環球視野
印度
擇校從幼兒園開始
印度很多條件好、教育質量高的學校,提供從幼兒園到十二年級高考前的所有教育,能否進入一所好學校的幼兒園,就關系到孩子能否考上好大學。因此,每年11月到12月,大城市的父母和他們三四歲的孩子就開始了一場“幼兒園入學戰”。一些比較好的公立學校,每個入學名額大約有20個孩子競爭。
有學校規定,家庭中有校友或有親屬在讀的加30分,家離學校近給40分。由于錄取必須得55分,意味著入學的至少需具備上述兩個條件之一。印度一些幼兒園的入學費用甚至超過印度最好的大學——印度理工大學5萬盧比(1美元約合46盧比)的入學費用。新德里和附近地區好的幼兒園入學費用大約在7.5萬盧比,每個季度還要交1萬到3萬盧比不等的學費,以及每年上萬盧比的交通費和IT費等。
英國
學區房同樣熱門
為了讓孩子能夠上一個理想的學校,英國家長也會殫精竭慮為兒女就學奔忙。一般情況下,與學校的距離是決定孩子能否進入優秀公立或教會學校的關鍵因素。于是,一些類似于“教育、教育、還是教育”的廣告成為房地產商的賣點。一家咨詢公司研究發現,靠近優質公立小學和優質中學的住宅,比一般的住宅價格高出10%以上。
此外,為了讓孩子上一個好的學校,在填寫住址信息時,不少英國人存在作弊行為。其中包括:將靠近優質學校的祖父母的住址填在申請表上,或者在學校附近購買房產,然后再租給別人。還有的家長冒充某個已經在優質學校上學的孩子的兄弟姐妹,以便在排隊時能夠靠前一點。
日本
擇校超標就抽簽
日本教育界在公立中小學實行學校選擇制度,以此激發學校教育活力。為避免入學人數過于集中在傳統的“好學校”,日本規定每所學校招收學區外學生的人數。若申請入學的學生數超出規定人數,則采取抽簽方式決定。
日本教育界要求小規模學校辦特色學校。如辦個別學習推進校,根據每個兒童、學生的基本學習能力,對學生進行個別指導。此外,還有小學初中一貫制教育推進校、國際教育推進校、公開授課推進校等各種特色學校供家長選擇。
美國
一般不得跨區上學
美國人也有每年交數千美元的學費讓自己的孩子擇校上學的,前提是這些學校尚有名額接納,但這類事情并不普遍。
同是公立學校,但由于歷史、地域等原因,公立學校之間還是存在著不小的差距。紐約擁有全美最大的公立教育系統,有1291所中小學校和教學機構,在校學生達108萬人。都遵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市教育當局將全市劃分成幾十個學區,然后按照住所到學校的距離、交通狀況、學校設施利用情況、社區具體需要等因素,決定學生上哪一所學校,沒有特殊原因的一般不能跨區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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