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0-01-21 23:52:15
一般而言,凡屬于高危妊娠者,均應提前入院待產。
具體的情況常見如下:
胎位不正,如臀位、橫位等;
骨盆過小或畸形,或估計胎兒過大,預計經陰道分娩有困難;
孕婦合并有內科疾病;
有異常妊娠、分娩史,如早產、死胎、難產等;
有過腹部手術特別是子宮手術史,如剖宮產、子宮肌瘤剜除術等;
臨產前有過較多陰道流血,或有過頭痛、胸悶、暈厥等;
多胎妊娠;
年齡小于20歲,或大于35歲的初產婦;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羊水過多或過少;
胎動異常,或胎兒電子監護有異常反應。
正常妊娠者,當孕婦出現有規律的子宮收縮,子宮收縮持續時間達30秒以上,間歇10分鐘左右,并逐漸增強,即臨產后入院待產較為適宜。經產婦可適當提早。
離醫院較遠地區的孕婦亦應提前入院,無妊娠并發癥的孕婦不需提前入院,以免待產時間太長,受其它產婦的影響,思想顧慮重重,吃不好,睡不好,造成身心疲憊,影響產程,也額外地增加了經濟負擔和不方便。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