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作者:吳晶、董豆豆 2009-08-13 09:45:06
《通用規范漢字表》8月12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于每天都要說話、寫字的現代人來說,這套規范解決了哪些問題?對日常生活和學習有何意義?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字表分三級收字8300
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說,《通用規范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配套規范,是現代記錄漢語的通用規范字集,體現著現代通用漢字在字量、字級和字形等方面的規范。
據介紹,《通用規范漢字表》收字8300個。根據字的通用程度,字表劃分為三級:一級字表收字3500個,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的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使用頻度低于一級字。一級、二級字合起來共6500字,主要滿足現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則是一些專門領域,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共收字1800個,主要滿足與大眾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異體字可有條件使用
翻開《通用規范漢字表》可以發現,“淼、喆、堃”……這些人們常見的人名地名中的異體字已被收入其中。
為尊重社會習慣,方便人們用字需要,字表將《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51個異體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李宇明說,今后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
李宇明指出,信息時代的來臨,對漢字的規范化、標準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需要提高標準化程度,方便信息儲存、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換;另一方面某些領域(如醫學、化學等)的用字進入了一般大眾的閱讀層面,社會用字有所擴大。
此外,字表對宋體字形進行了規范,依據《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總結和制定了字形規則,對一些不符合字形規則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調。字形調整的原則是:尊重漢字結構,遵循統一規則,嚴格控制特例。字形調整的原則和字形規則,不僅使表內字的字形保持了系統性,也使今后大批量漢字的字形整理有章可循,避免出現新的字形不統一現象。
推出《簡繁漢字對照表》
李宇明說,我國在研制《通用規范漢字表》的同時也編制了《簡繁漢字對照表》,以照顧漢字在兩岸四地的使用情況和國際化的需求。
李宇明介紹,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行過反復的研討。研制組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范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據了解,在字表研制的8年中,先后召開學術會、審議會、征求意見會等大型會議80余次,參與討論的海內外專家學者3000多人次,前后修改90余稿。
李宇明強調,字表保持通用領域內漢字的系統性,進行有限類推簡化,恢復部分異體字;采取靈活的用字要求,允許表外字有條件使用等,都是新世紀文字理念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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